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河道堤防运行管理工作报告篇一
(一)**高速桥梁养护基本情况
根据20xx年最新统计,**高速管养桥梁***座,全长******米,其中互通立交**座,主线大桥**座,中桥**座,小桥**座,天桥**座,渡槽**座,连接线桥*座。
公路桥梁年底统计数
(二)**高速桥梁总体技术状况分析
1、管养桥梁数量众多。管养桥梁数量达到***座。
2、认真开展了桥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定期检查
周期中20xx年检查桥梁**座,总体技术状况较好,技术状况综合评定为一类的桥梁有**座,占**%,**座为二类桥梁,占**%。
(三)桥梁安全事故和事故原因
由于我司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积极、有效,20xx年我司管养的桥梁未发生安全事故。
(四)重大安全隐患处置情况
我司通过日常巡查、桥梁经常性检查以及本年度专项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发现桥梁泄水孔堵塞、伸缩缝损坏等病害,及时纳入我司小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4、进一步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确保人员到位,逐步提升桥梁养护专业化水平。
5、严格按规定频率开展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工
作,并在检查后及时更新完善桥梁数据库,桥梁定期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我市采取现场检查、桥管系统督查等手段加强资金落实情况监督及抽检、巡查力度,监督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6、严格按分类处置制度的要求开展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养护管理计划,加强养护管理和危旧桥梁改造力度。
7、加强桥梁技术档案管理。各管养单位加强我市桥梁管理系统的维护,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利用系统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检查落实到位。
8、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按交公路发〔20xx〕321号文的《省(区、市)国道桥梁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情况年度报告主要内容要求》撰写报告。
9、我司高度重视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桥梁养护工程师每年参加省局养护管理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我司对小修保养单位养护管理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差的,要在年度报告中对进行通报批评。
10、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对于交通运输部在抽检巡查中明确为部、省挂牌督办的桥梁,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加强监管力度,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直至整改完成。
(一)桥梁技术状况分析
我司桥梁桥面系各构件中损坏比例较高的是桥梁泄水孔和伸缩缝。泄水孔的严重损坏比例最高,其次为伸缩缝。由此可见,泄水孔、伸缩缝是桥面系中损坏较多的构件,应是桥面系养护工作的重点。
我司桥梁上部结构各构件中,各类构件损坏较少或没有出现损坏。从以往桥梁养护经验来看梁式或拱式构件的损坏对桥梁的结构承载能力影响很大,且其损坏比例较高,应加强对该构件的养护。在桥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中需特别关注。
我司桥梁下部结构各构件耳背翼墙有轻微损坏,尚无严重损坏。下部结构是桥梁结构安全的根本,尽管下部结构各构件损坏数量和比例均不高,但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1、根据实际情况,将桥梁养护经费从小修保养经费中分离出来,设立桥梁养护专项经费,加强桥梁的小修投入,及时减缓病害扩大,保证构件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功能。
2、根据桥梁定期检查报告和经常性检查结果,对因客观因素而不能观测到主要承重构件的大、中桥,分期分批地安排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大中桥的实际使用状况。
制度”之规定,加强桥梁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桥梁工程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提升桥梁的养护管理水平。同时,强化桥梁工程师职能,真正让桥梁工程师参与到桥梁养护的各个阶段中来。
4、提升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联合路政部门继续加大治超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运输的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以上汇报,请审示。
河道堤防运行管理工作报告篇二
舟山定海区马岙大、小蚶涂围垦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报告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位置
大、小蚶涂围垦工程位于舟山市定海区马岙镇北部,本围垦区域属舟山本岛北部深水岸线的一部分,海涂外港深潮缓,港池辽阔,对岸受岱山岛、长白岛、秀山岛等岛屿阻挡,具有较好的避风条件,围区区位优势明显。
1.2工程布置
本工程等别为iii等标准设计。主要建筑物级别为三级,次要建筑物为四级。按50年一遇挡潮标准设计,海堤允许越浪。围区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最大暴雨当天排出不受淹。
1.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筑物为海堤。工程总工期为464日历天,工程总投
资为2286万元。1.5工程建设情况
(1)、参与建设单的各位:
舟山马岙大、小蚶涂围垦工程的建成,有效的缓解我区土地资源紧缺矛盾,为大力开发海洋滩涂资源,加快临港型工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认真落实管理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为了管护好舟山马岙大、小蚶涂围垦工程,落实好固定的专职管护人员是关键。为此我们及早落实了管护人,重点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管护,职责分工明确。在确定了管理人员后,为了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专门安排一部分有技术的人员外出学习、进修或参加专业培训。为围垦工程发挥较好的经济效益,改进各项管理工作制度,促进管理工作做得更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建立工程管护责任制度
工程完工后,我公司第一时间建立了舟山马岙大、小蚶涂围垦工程运行管理小组。并明确责任人、明确任务、目标、职责和管理指导思想,结合工程特点,实事求是地制定了各项管护责任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责任状、管护协议、海堤巡查制度、护堤员岗位职责、护堤员学习培训制度、护堤员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养护制度等。制度的建立从而使管护工作做到了有制度、有专人、有明确任务、有具体要求、有始有终、有条不紊。
(3)工程运行管理主体
本工程从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前有我公司运行管理,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与相关部门商议,考虑海堤在生产库区内,故海堤由世纪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行。
(4)发挥工程效益情况
工程建设完成后,我公司库区安全正常运行,发挥了其工程效用。
三、工程监测资料和分析
舟山马岙大、小蚶涂围垦工程于2009年3月31日完工,经受了
2009年、2010年台汛期的考验。从检查和监测的资料来看,海堤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堤身稳定。
四、意见与建议
在本次围垦施工过程中,主要针对海堤工程建设期内工程安全与管护采取了工程措施,但对海堤建成后管理措施相应不足。
为加强工程管理,更好的发挥工程效益,建议在今后的海堤围垦工程建设中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管理和管护。
舟山市定海区马岙大、小蚶涂围垦工程
舟山市世纪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 舟山马岙大、小蚶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0一0年十一月
河道堤防运行管理工作报告篇三
科技的发展赋予了河道堤防更多的功能与作用,特别是关于生态环境的建设,科学实施河道堤防维护,强河道堤防管理,不仅能够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合理使用,更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影响。下文是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和堤防工程管理,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安全渡汛,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部门,是本省各地河道堤防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江河流域的规划和水利资源开发利用;负责堤防工程的管理维护,并在各级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防洪调度工作。
第三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工作,各地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河道堤防管理机构,归各级水利部门领导。
市区、城镇河段的河道堤防管理机构,由当地城建部门与水利部门共同组建和领导,按江河流域规划的要求及市区、城镇总体规划的安排,负责市区、城镇范围内的河道堤防管理和防洪工作。
第四条凡与河道堤防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必须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河道堤防的管理工作。
各级河道堤防主管部门要本着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切实管理好河道和堤防。
第五条水利、电力部门在河道建设水利、水电工程时,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交通、航运、放排、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并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河道、滩地、堤防或护堤地上作业,事前必须报经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同意,并服从指挥。在河道、滩地内开采砂石土料,应由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管理,与河道整治相结合。
第七条凡在河道、滩地上修建工程设施的,不得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及上下游左右岸河道堤防安全,不得引起河势的不良变化,不得妨碍河道水文观测,不得危及水陆交通安全。
三、在本省境内的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及珠江三角洲主干河道、滩地上进行建设,由建设单位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报省水利部门审批;在珠江三角洲各出海口门进行滩涂开发,由开发利用单位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报省水利部门转报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填堵河道,或在河道、滩地上抛石筑坝和围垦;不得在堤防或护堤地上修建各类建筑物或其他工程设施。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设施,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缴纳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西江、北江、东江、韩江的主要干堤,堤身只准铺种草皮,不准种树。其他江海堤防种植护堤作物,必须严格按照省的有关规定,由河道堤防管理部门统一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垦堤种植。
第九条区级以上水利部门及其他专业部门对其管理的堤防工程,应根据当地水情,规定警戒水位和安全水位(西江、北江、东江、韩江等主要江河干堤的警戒水位和安全水位,应报省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审定),建立健全防洪组织和防汛工作制度,落实防洪抢险队伍和任务,按规定储存和更新防汛物资,做好汛期的防洪工作。
江海堤防涵闸和拦河闸坝工程的闸门启闭操作,必须由管理单位指定专人按操作规程执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操作或越权指挥。
第十条堤防两侧应留有护堤地。凡过去已征用、划定的护堤地,均归国家所有,由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管理。
三、捍卫一万亩以下农田的堤防,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
未达设计标准的堤防和险段,其护堤地应适当加宽。
第十一条凡利用堤顶作公路的,必须经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同意。所用堤段的路面铺筑和养护、维修,以及因提高防洪标准,需要重新铺筑路面时所需的物资器材,均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负责。修建跨越堤顶的道路,必须另行填筑坡道,不得挖低堤顶,留下路缺。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确因生产或建设需要破堤修建涵闸、泵站、交通旱闸、埋设管道或兴建其他工程设施,应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经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上一级河道堤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动工。报建单位应按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按期完工,并报请验收。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原建单位必须负责加固、改建或堵闭,废弃的应拆除并回填夯实。
第十三条为保证河道两岸堤防安全,凡在本省内河行驶的高速双体船及其他大马力浪损堤围的船只,应当在通过危险堤段时减速行驶。
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应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堤防及其滩岸的具体情况,在必须限制航速的河段设立限制航速标志。
第十四条凡受江海堤围直接捍卫的农田(包括农民的自留地)和农工商企业,每年应向河道堤防管理部门交纳堤围防护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对模范执行和维护本条例有显著成绩,或在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中有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
一、擅自在河道、滩地、堤防或护堤地上修建工程设施,以及围垦和违反规定进行种植者,按“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限期由原建单位或其所有者拆除清理。
二、在河道、滩地上倾倒矿渣、炉碴、煤灰、泥土、砖石、瓦砾、陶瓷碎片、垃圾的,限期由原倾倒单位或个人清除。
三、在河道、滩地上乱挖及乱堆土、砂、石料、煤炭等杂物,或在堤身及护堤地内取土、扒口、挖洞、埋葬、铲草皮、开沟,或在堤上行驶铁轮、木轮和重型车辆,以及擅自挖低堤顶通车等,造成堤防及河道护岸工程损毁的,应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个人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船舶在限制航速的河段超速行驶,应对船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或行政处分;造成河道两岸堤防及护岸工程损毁者,还应根据其损毁程度和应负的责任,令其部分或全部赔偿修复工程的费用和所造成的损失。
五、擅自启闭防洪防潮堤上涵闸的闸门,挪用、盗窃防汛抢险物资器材,损毁防汛站仓、通讯、照明、观测设备和各种测量标志等防汛管理设施的,应根据损失程度,令其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各项,除责令当事人负责拆除、清理、修复(或负责该项费用)和赔偿损失外,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各级河道堤防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模范执行本条例。凡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营私舞弊,虚报情况,伪造资料,违章运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应给予管理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本条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河道堤防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破坏河道堤防工程设施的,或不服从防洪调度命令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当事人须作出责令拆除、清理、修复及赔偿、罚款等处罚的,由当地县级以上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决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支付的经济赔偿或罚款,应从单位的利润留成、企业基金、经费包干结余等资金中支付,不得摊入生产成本或基本建设投资,不得列入营业外支出,不得因经济赔偿或被罚款而减少上交利润和应纳税金。对个人的罚款,由个人负担。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被处以罚款的当事人,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收受罚款的银行应定期将罚款上缴国库。具体收缴办法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应给予行政处分的,由所在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按干部、职工的管理权限,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省颁发的有关条例、规定,凡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条例为准。省有关部门应对以前颁发的管理规定加以清理,并报请原发布机关宣布废止或加以修订。
凡在河道、滩地上修建工程设施的,不得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及上下游左右岸河道堤防安全,不得引起河势的不良变化,不得妨碍河道水文观测,不得危及水陆交通安全。
三、在本省境内的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及珠江三角洲主干河道、滩地上进行建设,由建设单位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报省水利部门审批;在珠江三角洲各出海口门进行滩涂开发,由开发利用单位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报省水利部门转报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填堵河道,或在河道、滩地上抛石筑坝和围垦;不得在堤防或护堤地上修建各类建筑物或其他工程设施。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设施,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河道堤防主管部门缴纳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河道堤防运行管理工作报告篇四
(一)概述
试运行起止时间、主要运行内容、主要技术参数等。
试运行管理机构设置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运行规程编制执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人员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等。
(三)运行效果
试运行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预期效果,主要检测检验情况,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等;航运企业等用户的评价。
(四)问题及建议
1工程概况。
2管理单位筹建及参与工程建设情况。
3工程初期运行情况: 是否达到设计标准,观测情况,已发挥的效益,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4对工程建设的建议: 包括对设计、施工、项目法人的建议(从建设为管理创造条件出发提出建议)。
5运行管理: 包括人员培训情况,已工程运行维护情况,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如何发挥工程效益等。
河道堤防运行管理工作报告篇五
长沙县水度河水闸工程位于湘江一级支流的捞刀河下游,距汇于湘江口14公里。左岸为回龙和团结两院,右岸为水塘三合院,原闸通过30多年运行,已存在严重的病险隐患。特别是90年代连续几年的超常洪水发生后,水工建筑物淘空坍塌、设备老化、工程损毁逐年加大、问题日益突出,已经难以正常运行。通过委托水利科研所对该坝进行安全鉴定,其结果是一座典型的四类病险水闸,根据水利厅专家组对河坝安全鉴定报告的审查意见,建议该坝报废重建。
20xx年10月29日是,长沙县委、政府和长沙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召开有关会议,一致认为该水闸建成后能蓄水679万立方米,为我县新一轮县城控容提质、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是一项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会议决定:作为长沙县十大工程之一,立即成立工程指挥部,通过招标选择省水利水电一公司为水闸工程施工中标单位,选择省水利水电检测中心为检测单位,于12月10日举行开工典礼,20xx年5月15日竣工。总之,水渡河水闸工程是一项规模大,任务紧、关系重大的水利工程。在县委、政府、开发区的领导下,发扬抗洪精神,取得了汛期前完成主体工程的伟大胜利。
水渡河水闸工程6月份进入交付运行管理单位试运行阶段,由运行管理单位(水渡河坝管理所)负责操作管理,为了搞好水闸及橡胶坝的管理,河坝管理所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研究管理办法,制订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如《橡胶坝维护及管理制度》,《橡胶坝检查观测制度》,《橡胶坝袋运行使用制度》,《水质水情监测制度》,《值班人员规章制度》等,在汛期对坝袋24小时值班,在非汛期,每天都有专人管理,把水闸管理纳入全所工作的重中之重。6月1日运行管理单位第一次试冲袋,当时坝袋高程为30米,开机时间4小时15分。6月2日将橡胶袋排干。当时上下落差为2米,系采取为开机自排的办法。虽然时间长一点,但效果较好。运行管理单位在反复实践中得出的结论是:上下游落差在2米以上,泄袋可以不开机采取自排;落差在2米以下,要采取抽水泄袋。从6月1日到12月31日,共计充排18次,泵房机械设备运行均正常。提升闸门是水闸工程的一个重要部位,它的主要作用是调蓄水源。试运行期间,在8月6日使用提升闸门调蓄时,闸门因自重不够无法放下,情况发生后,运行管理单位及时向上级作了汇报,长沙县水利局局长亲临现场查看,要求采取应急措施保住水源。后通过在闸门上加水泥砖2吨,增加闸门自重,采用手工操作程序将闸门放下,成功保住水源。此后运行管理单位一直未使用此提升闸门。为确保县城供水,后生产厂家又进行了维修,但至今未能进行调试。
1、水渡河水闸建成投入使用期间,橡胶坝运行良好,并为县城供水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实际操作中暴露了不少隐患,一是橡胶袋的安全保护难度大,上游的漂浮物、报废船只四处皆是,一到雨季流量加大,坝袋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二是上下游采沙、运沙船无规航行,捕鱼船只任意停放,一但水闸放水,难免发生意外。
2、提升闸门启闭设备未能安装调试好,一但大水来临,闸门无法打开,后果将不堪设想。
3、泵房顶入口距泵房内部操作平台近20米,且缺乏通风设备,在底层操作时易缺氧。另在泵房内操作时,手机无信号民,无法与泵房外的操作人员进行联系。
4、在近几个月的试运行过程中,发现左坝袋有自然下塌现象,每天下降有两厘米多。
1、由县政府发出通知,水渡河到赤石河禁止挖沙,沿河两砂场农的报废船只限时搬出河堤外自行处理。到时未运的组织执法部门强制烧毁清除,能用船只必须加强管理,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签定安全合同。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为确保水闸上下游船只安全和水闸的准时调蓄,下游100米,上游500米之间禁止所有船只通行、停泊,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禁航设标手续。
3、为确保坝袋安全运行,杜绝一切意外发生,做到有备无患,管理和保安必备请求尽快落实到位(快艇、救生设备等)。
4、请求在泵房内安装一套通风设备,并对泵房闸阀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修。
5、坝袋在上下游水位相差不大时的拍打漂荡是否需要研究解决。
6、为了方便今后对提升闸门的维修和保养,建议在提升闸门下建造工作平台,并对现有的启闭设备进行更换。